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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表示要落实中央关于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大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力度。并强调要抓紧完成2019年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及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规划研制等工作,形成2019年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要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实施乡村教师培训扶贫攻坚行动,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级贫困县、“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通过国培、省培等各级培训,确保2020年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全覆盖。各省(区、市)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国培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评估体系,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通知》表示,要通盘设计新教师入职培训、青年教师提升培训、骨干教师研修和卓越教师领航等,提升教师各阶段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要有效记录教师培训效果和变化,开展教师培训前后能力提升的对比评价,作为培训机构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

《通知》强调,省(区、市)要开展2018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总结,完成对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的绩效评估,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协同机制、培训模式、培训内容、支持体系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进与创新,形成年度项目实施报告,并提炼2—3个优秀典型案例。抓紧完成2019年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及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工作规划研制等工作,形成2019年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

据了解,在“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里,涉及了幼儿园新入职教师、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幼儿园骨干教师、幼儿园园长等的培训计划。

其中,面向幼儿园非学前教育专业背景教师或转岗教师,针对其缺乏学前教育专业化培养、不能及时适应保教工作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采取集中面授、跟岗实践、工作坊研修等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180学时)的专业补偿培训,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面向公民办幼儿园园长,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等培训方式,以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为重点内容,对公民办幼儿园园长开展为期不少于5天(30学时)专项培训,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强化园长依法办园和安全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各省要研制幼儿园园长法制与安全教育培训方案,规定每年必须完成的培训学分;各承办机构要精心研制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面向民办幼儿园园长,针对当前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园教育五大领域理论与实践、优质幼儿园观摩交流为重点模块,依托本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采取集中培训、名校观摩等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10天(60学时)专项培训,帮助民办幼儿园园长更新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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