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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职责及实施细则

幼儿园园长职责及实施细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1、带领全园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文件,牢固树立依法治园的观念。2、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政策、法规等,结合本园实际拟订本园的发展规划。

3、日常工作中,要正确领会并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要以法规为准则指导具体工作。



二、努力完成幼儿园保教两大任务,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指导。

1、有幼儿园科学管理的基本知识,形成科学管理,分层管理体系。

2、有组织观念,遇较重大问题及时向上一级组织请示汇报。



三、有效管理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平时工作认真扎实,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1、主持幼儿园保健工作,组织并参与保教工作研究,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2、定期主持召开校务会议(骨干会议)、园务会议、拟订落实全园工作计划和检查总结全园工作;加强全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实责任制,处理好园内各种突发事件。

3、加强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四、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1、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幼儿园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建立、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工作。

2、认真执行规章制度。遇特殊情况组织管理层共同审议。



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1、结合各部门岗位职责、细则和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较完善的考核评估体系。

2、日常工作检查以考核评估内容为依据,对各岗人员工作作出较为公正、合理的评价、并与奖惩结合。3、做好考核评估的资料积累工作,使之作为资格聘任、调配人员、职务评审、晋升工资、评选各类先进等的依据。



六、负责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1、园长要将“一切为了孩子”作为办园宗旨,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价值观,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创导良好的园风。

2、随着社会发展需要,园长要带头开展专业知识的学习讲座,并创设条件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种文化、 专业知识的进修学习。



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教职工解决切身利益问题。

1、学好《教师法》、《劳动法》,注意保护教职工应有的合法权益。

2、关心教职工健康、逐步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及其福利待遇。

3、依靠和发挥党、工、团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扬民主精神、不断改进工作。



八、坚持勤俭办园方针,管理好园舍,设备和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1、按《规程》规定的收费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2、合理使用经费,坚持 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

3、每年要做具体打算,制订经费长期、短期使用计划,做到经费运转在预算范围之内,用在最需要最为关键之处。

4、应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到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1、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2、建立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定期组织活动,指导家委会成员的工作。

3、建立家长工作配合制度,促使幼儿园、家庭一致教育功能的发展。



十、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1、积极参与社区有有关家庭教育工作,并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

2、积极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作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的建设。


注:幼儿园副园长(园长助理)必须协助园长组织好全园教育、保育、教科研及家长工作的开展,共同努力办好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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