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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解读

一、颁布背景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发 { 2012 } 41号),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队伍、我部研究制定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为促进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园长队伍,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园长是履行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本标准是对幼儿园合格园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引领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制订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

三、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具体内容

(一)、办学理念

1. 以德为先

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和党对教育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幼儿园工作,履行法律赋予园长的权利和义务,主动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热爱学学前教育事业和幼儿园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关爱幼儿,尊重教职工,为人师表,勤勉敬业,公正廉洁。

2. 幼儿为本

坚持幼儿为本的办园理念,把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作为幼儿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面向全体幼儿,平等对待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身体状况及家庭状况的幼儿;尊重个体差异,提供适宜教育,促进幼儿富有个性地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儿童观与教育关,使每个幼儿都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3. 引领发展

园长作为幼儿园改革与发展的带头人,担负引领幼儿园和教师发展的重任。把握正确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推动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尊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激发教师自主成长的内在动力。

4. 能力为重

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突出园长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规划幼儿园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保育教育、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坚持在不断的时间与反思过程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5. 终身学习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将学习作为园长专业发展、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艺术素养;与时俱进,及时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注重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幼儿园成为园长、教师、家长与幼儿共同成长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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