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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教育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问题,先后开展了专题调研、数据收集等一系列工作。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3.4%,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099亿元,同比增长11.63%,办园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2015年全国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患病率为1.49%,生长迟缓率为1.15%,贫血患病率为4.79%,已提前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将上述3个指标降低到5%以下、7%以下和12%以下的目标,学前儿童营养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各地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和在园儿童营养改善工作,但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自然环境条件各异,地方财力和群众经济能力各有不同,各地学前教育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儿童营养改善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原因在于:

  1.办园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膳食营养监管难。目前,我国幼儿园存在教育部门、其他行政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和民办等多种办园主体,有全托、半托、走读等多种办园形式,没有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幼儿流动性和就园随意性较大,管理难度大。同时,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多数农村地区民办幼儿园学前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不能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置保教人员,主要以有限的收费维持运转,托幼机构膳食营养管理水平和能力普遍较低。

  2.大部分农村幼儿园条件不足,供餐质量难保证。目前,学前教育阶段生均厨房面积不足1平方米,大部分幼儿园儿童在教室用餐,存在二次污染风险。许多幼儿园特别是乡镇、农村民办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简陋,管理制度不健全,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缺乏科学的营养膳食知识,不注重营养搭配,不具备为在园儿童提供科学营养膳食的能力。

  3.儿童供餐要求高,安全风险难避免。学龄前儿童年龄太小,抗病毒风险弱,无法鉴别食品质量,学龄前儿童的看护、喂养等都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此外,幼儿园布局分散,规模小,食品统一采购及配送困难,采购链条长,环节多,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监管难度大、风险高。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明确指出,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成本应由举办者、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担,家庭对幼儿的营养状况需承担更多的责任。从国际经验看,即使在发达国家,家庭也是儿童养育的主要责任承担者,不是政府完全包揽。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学前教育营养改善工作。中央财政将加大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力度,推动各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学前资助体系,并在资金分配时向贫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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