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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 尽快解决“非编”幼师待遇偏低问题

      幼儿园教师收入普遍偏低,症结在于我国出台的关于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主要对标的是“编制”而不是“教师”。拥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相对较少,没有编制就不能获得“在编”教师的待遇。近年来,各地政府投放给公办幼儿园的编制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仍然赶不上公办幼儿园数量的快速扩张。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的工资待遇,还影响着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大部分民办园是以公办园非编教师的工资待遇作为参照标准的。

  我建议,对标相同学历、职称和工作年限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给予非编教师相同的工资待遇并向社会公示。把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改善、同工同酬纳入学前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体系,让中央文件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幼儿教师的“福音”。

  此外,要逐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补助制度,在成本核算基础上适当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扶持力度。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教师工资待遇的改善与提高,稳定和提升教师队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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