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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是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第4个年头。在此期间,教育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方式方法,精准施策发力,深入落实《实施方案》,呵护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总体见效、持续向好的基本局面进一步巩固。

  落实“双减”政策,促进体质健康。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起着正向促进作用,引导孩子多运动、多护眼。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从把握功能、严控总量、提高质量、强化管理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占比,由“双减”前的46%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提出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加强学业质量监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等要求。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纠正“小学化”倾向,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持续实施消除中小学大班额计划,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2021年通过新建、改扩建新增的公办学位总数达到573.2万个。印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推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学生体质管理。要求学校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发现学生出现营养不良、近视、肥胖、龋齿等倾向或者有导致体质下降的不良行为习惯,进行必要的管理、干预,并通知家长,督促、指导家长实施矫治。要求学校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在课间、课后使用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开展体育锻炼等。

  优化内容安排,完善教育评价。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对包括预防近视在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的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学段要求、学科安排及组织实施等进行了一体化设计。小学阶段重在引导学生“了解个人日常行为和生活方式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养成爱护眼睛的习惯,预防近视”。初中阶段重在引导学生“积极实践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保证用眼健康,预防近视”。结合学科特点,《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强调以体育与健康学科落实为主,在科学、生物学等学科中重点落实预防近视学习要求。组织修订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科学、生物学等学科课程标准,将预防近视教育相关内容有机融入学科课程中。出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切实转变“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把普通高中学生身心发展情况作为评价重点内容,使学生“坚持参加体育运动,校内每天锻炼至少1小时,积极开展校外锻炼活动”“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控制近视、肥胖”。

  加强手机管理,防止沉迷网游。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严禁带入课堂等管理要求。指导各地各校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细化政策措施。联合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仅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中小学生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小学生提供网络游戏服务。通过控制网络游戏时间,防止学生长时间用眼造成近视。又相继出台加强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等相关文件,促进学生视力健康。

  设置学科专业,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眼视光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广东医科大学增设眼视光学专业,支持大连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新乡医学院、汕头大学、宁夏医科大学等5所高校新建眼视光医学专业,增加眼视光人才供给。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积极支持高校在“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等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眼科学”“眼视光学”等二级学科,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等高端专门人才。目前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高校已自主设置“眼科学”“眼视光学”“健康管理”等104个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开展博士硕士人才培养。完成近视防控相关专业设置,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接行业发展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眼视光、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在医药卫生大类中增设眼视光类,调整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归属,新增眼视光仪器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等高职专科专业,新增眼视光技术等高职本科专业。全国职业教育眼视光、健康管理等高职专科相关专业布点数达300余个。

  运用信息技术,加强规范引导。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将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关要求融入到相关文件制定中。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保障绿色上网,在中小学生个人学习终端增加青少年保护功能,保护学生视力健康,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自2019年起,指导教育信息技术标准委员会组织专家团队研制《信息化教学环境视听健康设计要求》,规定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中影响视觉、听觉健康的建筑物理设计和系统配置要求。研制《电子作业本智能终端软件开发工具包规范》,规范电子纸相关教育终端设备设计和教育应用对接。

  支持模式创新,促进科学研究。指导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行业产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加大医教协同力度,开展眼视光相关专业建设、眼视光医学人才培养、科研队伍建设。支持温州医科大学创新模式,推动大数据指导近视防控政策制定,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智能化管理的相关研究。指导温州医科大学近视防控与诊治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坚持从近视防控与诊治的健康需求出发,重点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在智能化大规模近视筛查系统、高度近视遗传筛查产品研发、近视防控等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引领开展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全面总结推广近视防控“温州模式”“浙江经验”,服务近视防控国家战略、提升全民眼健康水平。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抓手,推动高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设立“国家战略背景下体育锻炼科学防控学龄儿童近视的模型构建及实证研究”等一批研究课题,支持高校加强有关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多学科的交叉研究。

  出台政策文件,持续部署推进。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儿童青少年“健康第一”放在教育教学、家庭和社会活动更加重要位置,把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总结《实施方案》印发以来的工作经验,教育部等15个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光明行动》),聚焦近视防控关键领域、核心要素和重点环节,开展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落实视觉健康监测、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提升专业指导和矫正质量、加强视力健康教育等8个专项行动。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56万元,用于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工作。

  完善协同机制,发布防控成效。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举办新闻通气会,介绍《光明行动》《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现场会,交流工作进展和经验,逐级精准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要求。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8月以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情况,发布《实施方案》印发3周年大事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向社会交出3年答卷,近视防控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中央主要媒体和教育媒体就“光明行动”、“综合防控实施成效”等话题刊发大量报道。“15部门联合启动光明行动”“总体近视率下降0.9个百分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3周年大事记”等引发关注,社会各界充分认可,为深化近视防控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示范引领,推介典型经验。公布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名单,两批共认定46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示范区和142个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举办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题研讨活动,交流研讨经验做法,持续加强部署推进。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报纸等媒体编发《实施方案》印发三年来地方近视防控典型经验做法综述,推介陕西省、山东省、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等地近视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印发通知征集并汇总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经验做法和特色案例,向全国推广。

  科学精准防控,落实视力监测。印发《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针对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不同学段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点。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校每年需开展两次视力监测并上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按标准配备校医、视力监测检查设备。开展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视力监测数据上报培训,制作《视力和屈光度检查操作示范片》,指导各地各校规范视力监测数据报送工作。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研制规范近视防控机构进校视力筛查和监测工作方案。

  发挥专家作用,建好宣讲队伍。举行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第三次集体备课,研讨宣讲素材,交流各地近视防控宣讲工作有益经验。举行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研讨活动,总结专家宣讲团成立以来工作进展和成效。印发《关于遴选第二届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成员的通知》,组建专家、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长(园长)、家长等四类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指导成立大学生近视防控宣讲团联盟。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在第26个“全国爱眼日”期间,邀请专家在线分享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

  深化宣传教育,营造防控氛围。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第2和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2021—2025年)全国启动仪式。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全方位科普眼病防控知识。印发《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宣传普及眼健康科学知识,增强学校、学生和家长重视眼健康的意识。发布《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倡议书》,呼吁全社会关注孩子眼健康,杜绝“电子保姆”。发布2021年寒假、暑假中小学生和幼儿护眼要诀,倡导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假期科学合理安排好生活、学习,科学健康护眼。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报刊整版刊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益广告,通过机场、公交、地铁等交通要道和城市地标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氛围。在部门户网站编发近视防控相关新闻稿25篇,在“中国教育报”“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知识、工作动态、新闻报道68篇。

  落实评议考核,强化督促指导。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2019年度、2020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工作,全面考核各省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2020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已将2019年度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将向国务院报告2020年度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结果,将向各省份反馈2020年度近视防控评议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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