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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 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8-13-2021-0003-1    生成日期:    2021-07-23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语用厅函〔2021〕3号    信息类别:    语言文字工作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
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

教语用厅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抓住幼儿时期的语言学习关键期,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为夯实终身发展基础、帮助个人成长成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基础性作用,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现就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秋季学期起,未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的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教育环境。“十四五”期间,分期分批开展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基本解决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不足的问题。使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学前儿童逐步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语言基础。

  二、基本思路

  (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把握学前教育发展方向,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实际,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不同渠道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中央及地方对口支援机制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改善普通话教学条件,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三)坚持地方主责,协同推进。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构建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将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四)坚持遵循规律,注重实效。尊重儿童身心发展和语言学习客观规律,寓教于乐,循序渐进,实现儿童听懂敢说会说的普通话学习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师资培训。遴选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开展普通话“种子”教师示范培训,组织对普通话不达标及基础较差的幼儿园教师通过集中培训、送培送教、个性化辅导、同步异步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支持民族地区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鼓励、支持地方将普通话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与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有关的培训项目。

  (二)健全师资队伍。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和新录用的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统一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在包含学前教育专业或方向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中,加大面向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专业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充力度,鼓励引导毕业生回到所在民族地区履约就业。向民族地区倾斜选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强的支教教师。

  (三)丰富资源建设。鼓励研发适合民族地区以及各方言区教师使用的普通话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促进学前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互联网+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建设,完善幼儿园普通话教学设施设备,开展联校联网、数字幼儿园建设与应用。

  (四)建立帮扶机制。开展东西部结对帮扶,动员有条件的东部省份统筹多方力量,与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开展园对园、师对师、幼对幼结对帮扶。鼓励民族地区城市中的示范园、优质园通过跟岗实习、轮岗培训、资源共享等方式辐射帮扶周边农村地区幼儿园、幼教点。发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作用,尤其是指导高校基地组织相关专业在校师生在资源研发、实习支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对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开展定点帮扶。

  (五)鼓励示范引领。支持青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儿童普通话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其按照“先行试点、扩展范围、全面推广、巩固提高”的实施步骤,探索农村牧区幼儿园(点)师生普通话能力提升的新路径、新方法。继续总结四川省依托“一村一幼”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试点工作的成效经验,探索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实践案例。

  (六)创设良好环境。继续推进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整体提升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引导基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遵循学前儿童语言学习规律。指导幼儿园创设丰富的普通话教育环境,重点发展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利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交往的机会,鼓励幼儿用普通话与成人和同伴进行交流,促进幼儿在自然地应用过程中理解普通话的语言意义;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幼儿多听、多说、想说、敢说、有机会说普通话。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优势,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牵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部门职责及保障措施,要调动多方资源,协同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对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进行专项支持。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统筹解决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设备设施完善等问题。东部省份可将“童语同音”计划列入东西部对口支援范围,给予重点支持。引导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加大对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工作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工作知晓度和认可度。要结合举办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及“六一”儿童节、教师节等重要节庆日开展融媒体语言文化展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氛围。要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工作成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工作进展、经验成效等请及时报我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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